川高法民一【2019】2号
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关于印发四川省 2018年度有关统计数据的 通知
全省各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、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民
庭:
我院从国家统计局四川调查总队和四川省统计局取得 了四川省 2018年度有关统计数据,现将这些数据供在审理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时参考:
1.2018年四川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3216元2.2018年四川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3331元3.2018年四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23484元4.2018年四川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12723元5.2018年四川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 64717
元
6.2018年度分行业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(见附
表) 特此通知
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年 6月 17日